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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
[ 作者:  |  更新时间:2010-5-28  |  点击数:237 ]

云南省地方税务局

关于普通发票换版的公告

 

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,增强普通发票的防伪识别性能,有效抑制和打击制售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,强化以票管税,堵塞税收漏洞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2009142号)文件要求,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对普通发票进行换版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普通发票换版的时间

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自201041日起陆续启用。201041日至20101231日为过渡期,过渡期内新旧版普通发票可以同时使用;旧版普通发票使用至20101231日;201111日起,全省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,旧版普通发票同时停止使用。

二、新版发票的适用范围和种类

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新版普通发票的适用范围为: 交通运输、建筑、金融保险、邮电通信、文化体育、娱乐、服务、转让无形资产、销售不动产和其他等10类行业;新版普通发票按照填开方式分为3大类:云南省通用机打发票、云南省通用手工发票、云南省通用定额发票。

同时,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,原《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发票》、《云南省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》、《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》三种发票暂时保留。

三、新版普通发票的主要特征

(一)新版普通发票采用干式防伪复写纸和双色防伪纤维无碳纸印制。识别方法为:

1. 新版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,背涂为绿色和紫色,同时采用不规则的斜条拉纹,光照下有“干式复写纸”字样的水印图案。

2. 新版通用手工发票、通用机打发票、税控收款机专用发票使用双色防伪纤维无碳纸印制,发票背面用手指甲或光滑硬物轻划,可观察到红线产生;自然光下可见发票上有均匀的红色和蓝色彩色纤维,在荧光灯下可见清晰蓝色荧光纤维。

(二)新版普通发票使用了GLD信息防伪技术,通过专用识别笔点读发票的特定位置,识别笔即通过语音提示告知查询人发票真伪的信息。

(三)新版通用定额发票印有同色团花图案。

四、其它事项

纳税人要严格按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,做好新版普通发票领、用、存和旧版未使用普通发票的清缴、核销工作。

特此公告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41